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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援助温暖惠及更多有需求群众
  □ 记者 李彦伶
  “感谢法律援助,感谢律师,我对判决结果很满意,通过法律援助保障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感受到了法律援助的温暖。”受援人鱼某感激地说。
  家住商洛市商州区板桥镇农村的鱼某长期患病,家中生活主要靠丈夫。今年2月24日,丈夫因交通事故身亡,鱼某家庭陷入困境。为了讨个公道,鱼某在4月份案子立案后,向商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在来自陕西书宝律师事务所的援助律师符杰帮助下,商州区人民法院于6月份下达判决书,裁定给予丈夫死亡相关赔偿基础上,将被扶养人鱼某二十余万元生活费纳入死亡赔偿金。
  鱼某只是众多受援人中的一个。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近三年来,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3万余件,受援人达16.9万余人,挽回家庭经济损失共计23亿元。
  “法律援助对于保障公民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商洛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牛小念表示。
  如何让法律援助惠及面不断扩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带着问题与思考,2021年,省政协委员、民建咸阳市委会主委房晓飞深入咸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等地开展了细致调研,随后在今年省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强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法律援助体制尚未理顺,法律援助机构中取得司法资格或法律援助律师执业证的工作人员总体比例偏低等问题,制约着我省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发展。”房晓飞在提案中建议,强化协调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合力,全面提升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夯实司法援助工作组织和人才基础。
  提案交办后,省财政厅、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多次征求委员意见建议。
  记者了解到,2021年,陕西省市县三级财政用于法律援助经费合计投入4532.51万元,较2020年增长了148.51万元。然而,随着近年来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案件数量的上升,我省部分财政困难县区这项经费出现缺口,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律师办案的积极性。
  省财政厅在提案答复中表示,将积极筹划建立法律援助基金,支持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
  针对委员提案指出的法律援助工作存在律师资源不均衡、刑事辩护律师不足、宣传有盲区等问题短板,省司法厅工作人员苗雪艳表示,省司法厅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管,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推动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向纵深发展。
  据悉,目前全省已建立117个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1283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9741个社区(村、组)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了以市、县、乡、村“四位一体”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以村组、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补充,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体系,能确保为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