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殷博华)12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副主任、省卫健委副主任杨联昌介绍了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据悉,陕西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加快推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着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医改取得积极成效。
杨联昌介绍,今年以来,我省先后跟进落实第六、七批国家组织药品和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目前集采药品通用名数已达到453种,超额完成国家年度目标任务100种以上,持续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目前,我省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县达49个,覆盖全省50%以上县区。在眉县、宁强、汉阴、石泉、西乡、子洲6个县开展“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省级试点,为医共体全面实现总额预算探索经验。新建示范中医馆60个,提档升级中医馆417个,新建公有产权卫生室1082个,2116个移民搬迁安置点和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有效保障。全省13434个村(居)民委员会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覆盖率达到68%。
为提高群众医疗资源,我省持续加大“双中心”争取建设力度,健全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医学攻关体系、组织领导体系“三个体系”,针对性细化梳理问题清单、工作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全力推动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医学中心。积极争取榆林、杨凌、汉中、延安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类),做好12个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工作。
为解决百姓看病贵问题,我省认真组织实施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12个统筹地区启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西安、铜川、榆林、韩城已开展实际付费。选择部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并按病种结算,满足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目前西安、渭南分别将面瘫、颈椎病等部分中医病种纳入医保门诊支付范围。
我省还印发了《贯彻落实<陕西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优化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门诊报销门槛和比例,健全向下转诊引导机制。扩大我省基金可支付药品数量,目前已达到2903种,基本覆盖所有临床治疗组别。对全省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实施规范管理,将相关鉴定权限下沉,引导患者就医下转。
此外,我省出台的《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在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已经平稳实施。拟定2022年全省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评估指标体系,收集78家样本医院近三年数据约12万条,开展2022年全省医疗服务价格评估。加快审核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召开专家论证会23场,审核申报新增修订价格项目27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