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宝勤)8月10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近日,省住建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印发《陕西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切实推进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建筑垃圾有关问题整改,全面提升我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水平。
《方案》强调,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建筑垃圾污染治理工作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城乡统筹、标本兼治,全程管控、联动执法”的原则,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方案》指出,要完成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围绕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验收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要编制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细化部门责任、保障措施,按法定程序批准实施。要加快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填埋处置、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确保末端处置能力与建筑垃圾产生量相匹配。要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围绕谁核准、谁产生、谁运输、谁处置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
《方案》要求,要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明确牵头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全力推进动员部署、排查摸底、整治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得实、出成效。要注重社会监督,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督察检查,建立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确保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迅速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