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宝勤)7月13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省发改委加强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成果运用,以评价发现好的经验做法为基础,结合各市区新实践新探索,围绕一把手走流程、投诉举报处理、开办企业、纳税等19个方面进行总结提炼,推出了今年第二批36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供各地各部门复制推广和学习借鉴。
开展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借鉴工作是《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出的制度性安排。通过持续加强复制推广借鉴工作,我省初步形成了全年多批次、小切口、宽领域、全覆盖的复制推广借鉴新格局。今年4月,我省推出第一批36项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引起较大反响,得到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有效推动了各地各部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此次推出的36项典型经验做法中,包括西安市8项;汉中市、安康市各4项;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延安市、榆林市、商洛市各3项;渭南市、杨凌示范区各1项。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发改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及时总结、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典型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借鉴落地工作,适时总结推出第三批典型经验做法,推动互学互鉴走深走实,促进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