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从国家立法层面强调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并重,不仅有助于破解对职业教育的偏见,也给职业院校的发展带来新机遇。如何抓住机遇赢得发展?听听委员怎么说——
李明富:要提高职业教育的适应性
“适应性是职业教育长期的痛点。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贯通,就需要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的适应性,提升社会的认可度。”省政协委员、西安外事学院七方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李明富表示。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不平衡,是导致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李明富在调研中发现,职业教育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要求不匹配现象严重,致使毕业生找不到合适工作,用人单位找不到合适人才。
李明富建议,应围绕陕西经济、产业发展需求,既要有效对接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人才需求,又要关注面向民生事业、乡村振兴等区域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加大课程改革,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将企业运行情景和真实项目引入教学,将业界前沿技术与案例融入教案,努力增强职业教育与社会、市场和用工岗位的匹配度,提高职业教育社会贡献度。同时,要尽快研究落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出台《陕西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条例》,使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我省更深入更有效地实施,为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提供法治保障。 (实习记者 刘凡銆 记者 赵婧)
邓颂东:搭建“学校+行业+企业”供需平台
新职教法中特别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省政协委员邓颂东认为,职业院校应紧抓这一发展机遇,更好地从根本上解决生源质量问题,进而在就业市场上与普通高校毕业生竞争。
“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根本是有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我省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教学模式主要是满足理论层面的讲授,实践教学短板问题非常突出。”邓颂东说,要有效打破现有高职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瓶颈,就要从改革和效能上下功夫,促进技能人才高质量就业。
如何让校企合作在“专业+产业+就业”上实现突破?他认为,可以尝试将“产业”引入专业教学和实习过程中,让学生在实践中提升就业能力,丰富职场经验。
针对做好就业工作,邓颂东建议,可推行设立“就业经纪人”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重要作用,由行业主导承担经纪人职责,搭建“学校+行业+企业”的供需平台,形成技能人才“零距离”就业通道。
“行业参与是因为可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企业参与可以更大维度地选择人才,学校参与是为了实现精准人才输出。”邓颂东解释说,在实际操作层面需要行业协会组织更多的企业搭建起就业联盟平台,让更多信息实现共享,使得人才培养目标更明确,学生就业出口更宽阔。 (记者 唐冰)
刘玉凤:夯实职业教育的“底座”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深入、不系统,致使职业教育成为我国教育体系中较为薄弱的一环。”省政协委员、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药物与化工学院院长刘玉凤说,属于公益事业的教育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任务性质不同,在校企合作上,企业参与的动力和积极性不足且参与度有限,存在学校“一头热”的短板。
如何深化校企合作?刘玉凤认为,就职业院校本身而言,应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校企合作方案,使自身专业建设、培养模式和教学能够与对应的产业发展转型需求紧密对接。在教育方向上,职业教育要以市场为导向,及时了解市场最新需求,让熟悉市场的企业加入到职业教育中,夯实职业教育的“底座”。
刘玉凤建议,可由政府牵线搭桥、出台政策,加大校企校政合作力度,对校企合作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对企业确定导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在企事业单位招聘方面,要明确职教毕业生同样具有竞争机会,通过多措并举强化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
(实习记者 刘凡銆 记者 赵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