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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检察院:
能动履职为特色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眉县是我省猕猴桃产业大县,猕猴桃种植面积约占全国七分之一,特色产业催生猕猴桃生产加工企业11家、专业合作社700个、微商经营户5200多户,全县拥有各类大小冷库4700座,形成了集生产、贮藏、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近年来,眉县检察院创新履职方式,推进改革实践,强化法律监督,服务地方经济,全力支持保护特色产业发展,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立足监督职能 护航特色产业
  眉县猕猴桃种植户薛某某等9户果农的5万公斤猕猴桃被骗,价值17万余元。眉县检察院随即启动提前介入程序,很快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肖某、徐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犯罪,立即启动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从宽机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快速批捕,准确公诉,及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为筑牢特色产业司法保障屏障,眉县检察院联合眉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委会、猕猴桃产业合作社等,走村入户、以案说法,提醒广大种植户和合作社守法经营、诚信销售、谨防诈骗。同时,会同猕猴桃产业相关单位和机构,制定出台防范猕猴桃产业链犯罪的长效机制,不断优化猕猴桃产业营商环境,先后办理了涉及假化肥、假农药,破坏猕猴桃特色产业生产、销售、收购诈骗等犯罪案件10多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用司法利剑为特色产业保驾护航。
   聚焦“急难愁盼”创新检察服务
  今年初,眉县检察院先后与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出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猕猴桃产业发展18条措施》,并在县猕猴桃产业园区设立检察官工作室,为企业和果农解决生产销售中遇到的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真正体现了“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为进一步提升保障猕猴桃产业健康发展的检察服务水平,眉县检察院将检察服务“前置”,要求干警不仅要做支持猕猴桃产业发展的“有心人”,还要切合实际,做好服务特色产业、服务民营经济、服务群众的“用心人”。
  2020年初,王某军趁夜深人静,砍了王某宏家200多棵猕猴桃树。案件移交眉县检察院后,该院听取多方建议和意见,经综合研判,对王某军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两家人最终和好如初,实现了法律惩戒和教育的统一,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为进一步践行最高检“能动检察”精神,提升营造“亲商、安商、聚商、富商”检察服务水平,眉县检察院携手县工商联印发专门文件,从5个方面提出21条举措,全力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高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