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婧)为全面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工贸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预期效果,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4月20日至6月20日,开展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21项安全问题“清零”执法行动。
根据部署,4月20日至4月30日,各市、县应急部门要进一步摸清三类企业底数,建立三类企业21项安全问题“清零”台账;4月20日至5月10日,各市、县要督促辖区三类企业,对照21项安全问题和有限空间作业4项安全问题,再次逐条自查自改;5月11日至6月20日,各级应急部门按照分工,严格开展“清零”执法行动,督促三类企业21项安全问题“清零”,最大限度减少有限空间作业4项安全问题。省应急管理厅还将对各市“清零”执法行动进行督查;各级应急部门在“清零”执法行动中,凡发现三类企业存在21项安全问题和有限空间作业4项安全问题的,要坚决立案查处,上限处罚,杜绝“宽、松、软”。因客观原因不能在6月20日前“清零”的企业,相关市县要督促其制定“限期清零”方案,务必于今年8月20日前全部“清零”,否则责令停产整改,待整改到位、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