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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全民健身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委员建言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 记者 李彦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指出,到2025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
  如何确保这一目标如期实现,让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群众普遍的生活方式,省政协委员胡燕、李云鹏、徐长玉积极建言。
   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硬件和软件建设两个方面,两者密切相关。场地设施必须真正满足全民健身需求,并且场地设施的完善供给和群众的充分利用要实现均衡发展,因此在建设上要精准规划。”省政协委员、省妇女体育协会会长胡燕说。
  胡燕建议,应积极建设和大力发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城市网络云平台,实现对城市体育场地设施的实时监管,并实施科学化、动态化管理,充分提高其利用率,真正实现全民健身设施为全民服务的目的。应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一样,对相关运营单位进行补贴,社区设置专职体育指导员岗位,参与全民健身服务工作。
  胡燕还建议,要积极组织举办特色强、参与度好的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激发大家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鼓励体育大咖和全民健身明星通过网络直播引领群众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要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使体卫、体教、体文、体旅相融合,体育和工作、体育和休闲、体育和乡村振兴、体育和青山绿水相结合,做到时时处处都有全民健身的条件和机会,真正让全民健身理念深入人心,让百姓从全民健身中受益,让全民健身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胡燕说。
  利用空间开辟健身场地
  “要通过立法,在社区居民楼设置全民健身器材和场所,责成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健身器材的有效利用。尤其是老旧社区,要充分利用物业用房、公共用房和楼顶等区域开辟居民健身活动场所,设置居民活动器材。”省政协委员、陕西国兴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李云鹏建议。
  李云鹏还建议,要充分利用环城公园、城市公园和区域中心广场,开辟居民健身场所。要让环城公园真正“环起城”来,利用护城河步道,开辟具有浓郁古城色彩的塑胶健身跑道,打通环城公园各大门桥梁的阻隔,让环城公园的健身塑胶步道成为可以环绕通畅的环城健身跑道。要充分利用公园空间,开辟可综合利用的网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五人制足球场。要发展高冠树木景观,向空间要绿色,腾出地面作为群众健身场地。要充分利用护城河资源,改造部分护城河段,让其成为皮划艇、室外游泳、水球等健身场所。
  “建议将革命公园、环城公园等改造为开放式古城体育活动和健身消费中心,开放中小学、专业技术学校体育场,合理开放十四运会体育场馆等场所,促进全民体育公益消费和群体商业消费。”李云鹏表示,可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赛事评选活动,增强群众健身热情。
  向山体“要”全民健身空间
  “抓好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引领;遵循城镇化规律,补齐县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短板;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社区、单位健身场所和健身设施的开放力度;在旧城扩建和改造中,把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要求贯彻落实到相关规划和实践中;向城镇或城市周边的山体‘要’全民健身空间。”围绕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省政协委员、延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徐长玉建议。
  徐长玉表示,应尽快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大型调研活动,找准差距与对策,出台我省及各地市、区县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实施细则,抓好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引领。
  “由于我省属典型的欠发达地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低、发展不平衡,差距和短板主要在县城和乡镇。”徐长玉建议,我省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时,既要遵循城镇化规律,又要以县乡为重点,着力补齐县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短板,以中枢外扩为抓手,加大旧城扩建和改造力度,在旧城扩建和改造中,把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要求贯彻落实到相关规划和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