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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聚焦加强西安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建言
  □ 记者 李荣
  3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涉及千家万户。在西安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张凯华、李建军、山卓委员聚焦西安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提交提案积极建言。
  探索多元化托育服务模式
  2021年,我国出生人口数量下降至1062万,人口出生率为7.52%,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养育成本”和“无人照护”。
  张凯华委员说,为有效缓解家庭育儿困难,推进三孩政策落地见效,国家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幼儿园开托育班,实施“托幼一体化”发展策略,但政策落地的实际效果不够理想。
  张凯华在调研西安市0—3岁托育机构工作中发现,主要存在问题包括婴幼儿托育机构供需矛盾突出、托育费用高、服务质量不高、缺少专业性托育人员等。
  张凯华认为,政府应进一步出台激励措施,补齐供需缺口,鼓励公办、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满足0—3岁婴幼儿入托需求;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向职工提供福利性照护服务;加快幼育人才培育与供给,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增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提供学费减免或优惠政策,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定期开展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培训,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可参加职称评审。
  对于托育机构来说,场地难、办证难、师资缺乏、营运成本高等是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张凯华建议,探索多元化托育服务模式,根据地区消费水平,设置普惠价格标准;制定减免税收、租金、水电、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增设托班,招收0—3岁婴幼儿。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规划
  自国家放开三孩政策后,为提高生育率,国家出台了很多鼓励措施,包括实行生育奖励和延长夫妻双方产假等,但3岁以下幼儿看管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全国各地很少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管服务机构,西安在这方面还是空白。”李建军委员说,随着西安全面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大力兴办3岁以下婴幼儿托管服务机构就显得尤为迫切。
  李建军建议,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西安发展规划,采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调动社会力量,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重点建设社区照护服务体系,针对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提前规划好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和交付使用;对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应尽快出台扶持政策,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符合标准的照护服务机构。
  他还建议,将婴幼儿照护机构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纳入综合性社区规划建设中,保障婴幼儿托护的硬件建设;采取公办、公办民营、民营公助等形式,大力兴办非营利性照护机构,灵活开展服务;加强照护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婴幼儿托育专业人才供给
  “0—3岁婴幼儿早期照护,对提升我国人口素质至关重要。”山卓委员说,随着国家生育政策进一步开放,提高西安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全面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显得尤为迫切。
  山卓说,西安市一些托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不足、体量小,多数机构使用住宅楼或商铺,导致无法备案或运营成本过高,严重影响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的积极性。
  目前,0—3岁婴幼儿托育行业人才紧缺、专业化水平低,从业人员普遍缺少婴幼儿护理、早期教育等知识储备和操作技能,专业人才少、流动性高、资质认定不明确等问题凸显,加之信息化建设滞后,不利于主管部门采集数据及监督管理,影响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山卓建议,政府要强化资源保障,提供托育用地用房支持,支持各类主体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开展托育服务,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婴幼儿照护服务;建立健全托育补贴金融配套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对托育机构在水、电、气、热方面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婴幼儿照护关键在人。”山卓还建议,加快托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西安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增强托育人才培养供给能力。建立市级托育服务培训师资库,深化校企合作,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医疗机构等实践教学单位建设婴幼儿照护实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