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满淑涵)3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开展养老机构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凝聚“服务看领跑、消费选领跑”行业共识,引领养老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为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2021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全面监管、创新方式、提升效能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据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介绍,我省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形成以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特别是对已办理登记但未达到无障碍设施、消防等相关标准,且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在备案中予以标注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此外,强化执业资格监管,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严格末端监督执法,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
近年来,我省在推进国家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的同时,还探索开展了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目前,全省获批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89个,其中,国家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10个、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7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