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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专业 规范服务 提高水平
——专家解读我省《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基本规范》地方标准
   □ 记者 满淑涵
  日前,由省老年病医院(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卫健委老龄健康处、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铜川市长寿老年公寓起草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基本规范》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据了解,这是目前我省首部医养结合服务地方标准。这部《基本规范》经过怎样的调研、验证过程?有哪些特点?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基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区域内养老机构开展的医养结合服务,规定了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项目与质量要求、服务流程、管理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2001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超过7%,标志进入老龄化社会。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院长雷晓康指出,从全国范围来看,陕西省老龄化水平排名比较靠前,老年人口比重不断攀升,老年人口抚养比持续上升,社会养老负担显著加重,老龄化进程日益严峻。同时,老年人因为处于生命周期的后期,所以身体愈加衰老,很多老人带病生存。这些老人不仅对养老服务有更高需求,对医疗服务也有持续需求。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政策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各地也在进行”医养结合”的诸多探索,形成了适应不同发展状态和需求的“医养结合”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陕西各地养老服务机构也在积极适应养老服务新需求,为“医养结合”的发展积累经验。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养老机构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提高老年人医疗及康复护理保障水平,加强老年人医疗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等七项重点任务,推动全省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大范围开展。
  “就现阶段而言,我省缺乏针对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的地方性规范,在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要化解医养结合发展难题,首先需要制定针对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的指导标准。”雷晓康说,老年人身体各项机能下降,对医疗服务需求巨大。与此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增加了社会对医养结合的服务需求。当传染性疾病暴发时,老年人被感染的几率更大,造成的身体伤害也更严重,这对医养结合服务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基本规范》以促进陕西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规范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专业化水平为编制原则,立足陕西省医养结合服务发展现状,为陕西省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雷晓康介绍,在《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基本规范》制定项目申请之前,主持单位省老年病医院(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以及参与单位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就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工作。省老年病医院(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对陕西省21家医养结合省级示范基地开展了调研,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则对陕西省90余家养老机构进行了评估调研。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还征求了12家单位意见,其中医院3家、高校2家、养老机构7家,分布在西安、宝鸡、渭南、铜川、安康等地区,共收集了52条意见和建议,经整合归纳形成49条意见和建议,其中采纳20条有效意见和建议。
  “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受访单位对这部地方标准的制定意向明确,也很期盼。”雷晓康说,《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基本规范》的发布实施将对陕西省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的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作出规范,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明确养老机构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标尺”,促进养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和质量,增进老年人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