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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静委员:谨防家庭过期药品回流市场
刘海静委员   □ 实习记者 张涵博 首席记者 唐冰 文图
  头疼脑热,没药不行。抱着“有备无患”的心态,许多人都会给家里准备一个“家庭小药箱”。省政协委员、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院长刘海静发现,大多数人都没有定期检查药品保质期的习惯,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过期药品。
  “药品在治病的时候是药,不治病的时候就可能有毒。”刘海静说,许多人对过期药品危害认识不足,认为过期药超出保质期后只是疗效下降。实际上,一些药品过期后,其化学成分可能改变,甚至会分解出一些有害物质;有的中成药存放时间过长发生霉变滋生细菌,尤其是颗粒剂、蜜丸等剂型。
  刘海静说,许多人在发现药品过期后,只是随手将过期药品作为普通生活垃圾直接丢弃。这些过期药品的有毒分解物溶解后,可能污染土地和水源,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可能成为过敏源,直接危害人体健康。还有一些包装完整的过期药品被不法分子回收后,回流至农村市场或某些黑诊所,进而对公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对此,今年省两会上,刘海静提交了《关于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建议》的提案。她在提案中指出,过期药品是医疗垃圾的一种,要根据不同药物的成分和性质来处理。她建议,政府应建立统一的规范化回收机制,通过出台药品回收相关政策,按照“集中回收、物理封闭、统一销毁”,规范市民处理家庭过期药品行为,杜绝家庭过期药品重新流入市场,防止过期药物随意丢弃造成的环境污染。与此同时,要选定零售药店作为定点回收单位,统一放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对过期药品进行统一登记、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回收后的过期药品将严格按照规定,由具有医疗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垃圾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破解过期药品回收难题,还要加强宣传引导。刘海静建议,加大过期药品危害性及回收知识的宣传力度,结合日常检查,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市民积极参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增强市民安全用药、环保用药意识。药店也可推出过期药品“折价换新药”或换取小礼品等活动,提高市民参与积极性,促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