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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布:
委员提案得到落实
我省多举措织牢公民个人隐私“防护网”
  □ 记者 张宝勤
  近期,我省将出台严抓信息泄露行为、强化技术管网治网、加大政策法规宣传3项措施,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不受侵害,为我省公民个人隐私装上“防护网”。
  这是12月20日记者采访《疫情防控也要做好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时,从省委网信办获得的信息。
  近期以来,我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委员提案也备受关注。《疫情防控也要做好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的提案,由省政协委员任冬梅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该提案得到了省委网信办、省卫健委的高度重视和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数字经济、大数据的迅猛发展,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公民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各地已发生多起新冠肺炎患者和密切接触者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暴露出部分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素养,法律意识淡薄。个人信息泄露也容易让不明情况的群众过度恐慌,人人自危,不利于社会生产生活稳定。
  “疫情防控也要做好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职能部门应将疫情防控与隐私保护一起抓。”任冬梅在提案中建议,严格加强对调査、采集信息等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明确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要求,对于私自留存、复制、传播相关信息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网络信息安全部门应对此类信息进行安全防护,禁止该类信息通过网络肆意转载;加大对公众个人隐私权的法律知识普及,不随意传播个人隐私信息。
  省卫健委疾控处工作人员韩莉欣表示:“委员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对我们在疫情防控中做好公民个人隐私权保护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省卫健委始终将保护个人隐私作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加强传染病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加强流行病学调查信息保护、加强信息发布安全保护入手,持续加大专业人员保密意识培训,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最大限度避免公民个人隐私泄露。
  “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尤其是疫情防控背景下的隐私权保护已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省委网信办在提案回复函中认为,这件提案提出了新冠疫情防控背景下催生的信息泄露和侵犯隐私权问题,从严格内部管理、强化监管职能和加大普法宣传3方面进行了深刻分析,对我省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很好的解决思路和对策建议。
  作为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统筹协调部门,省委网信办为加强顶层设计,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信息,在运行机制上进一步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为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夯实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确保重点行业领域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省委网信办工作人员张宇介绍,近期,省委网信办将结合委员建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采取以下3项措施,有效提升疫情防控背景下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能力。一是严抓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加强信息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披露和交易个人信息行为加大打击力度,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二是强化技术管网治网,做好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实时监测全省重要网站或系统、重点单位、电子政务网络的安全威胁、风险和隐患,掌握其安全漏洞、病毒传播和网络攻击情况等安全态势,降低各信息系统因遭受攻击发生信息泄露的风险。三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增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和防范意识。通过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日”“法润三秦”“七五普法”等活动,向公民普及《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升广大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韩莉欣表示,省卫健委将根据委员建议,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协调,配合省委网信办做好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