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记者 刘硕)记者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旨在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
意见要求,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规定,明确责任分工,依法规范开展侦查活动和侦查监督工作。在充分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尊重侦查规律、监督需要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必要便利和保障。
在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协作配合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意见作出具体要求,包括加强内外监督衔接、建立联合督办机制、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机制等。
意见明确,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该办公室负有协调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会商指导等职责。
最高检和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两部门将强化执法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推进意见各项制度机制落地生效,不断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