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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集中开展医疗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记者 满淑涵)记者11月19日从省卫健委获悉,省卫健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全省医疗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近年来投诉、纠纷较多的各级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中,集中开展一个半月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
  《方案》明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医疗骗保行为、乱收费和诱导消费行为,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行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混乱问题、违规或不合理应用医疗技术问题,整治药品、医疗药械管理混乱问题,安全生产、消防、安防系统建设不到位问题。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还将治理疫情防控不到位问题。对未落实“四早”要求和基层首诊负责制,未能规范转诊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甚至私自接诊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的机构,坚决予以关停。同时,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医务人员未按标准防护工作或接诊;是否存在让发热门诊(诊室)患者擅自离开,或未设置发热门诊但擅自接诊新冠症状和“红、黄码”患者;是否存在人员出入病区无管控;是否存在核酸未采样先入住、无结果先转出过渡(缓冲)病房;是否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是否存在核酸检测报告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