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满淑涵)记者8月30日从西安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西安市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关于建立居家老年人探访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动开展专业化、多元化的探访服务。
《意见》明确,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服务资源,挖掘服务潜力,调动各方为老服务力量参与探访服务,面向全市独居、空巢、留守、高龄、失能、重残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其他困境的老年人,重点保障精神慰藉和需求对接服务。各区县、开发区可根据辖区实际,将服务对象扩展至有探访服务需求的7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
探访服务包括健康情况、家庭情况、经济情况、安全情况、需求情况、特殊情况等6项内容。《意见》提出,居家老年人探访服务,将以普遍探访和重点探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采取电话探访和现场探访进行分类探访。居家老年人身体状况良好、生活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电话探访,重点提供精神关怀、需求信息对接等服务。对于需要养老服务支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可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养老照料中心等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探访,提供后续专业化服务。探访频次和要求由各区县、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应至少探访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探访次数。
根据安排,到2021年年底,西安市所有区、县、开发区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建立电子信息台账,并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开展居家老年人探访试点工作。到2022年年底,初步形成西安市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其他困境的居家老年人探访、帮扶、服务“三位一体”关爱体系,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2023年开始,探访服务工作常态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