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新华社北京8月2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进入新发展阶段,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法律执行和实施仍是亟需补齐的短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意见》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贡献。
一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
二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三要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四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
(据新华社、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