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洛市政协
易地搬迁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近期调研发现,易地搬迁后的群众中,多数年轻人能够适应搬迁生活,找到就业门路、实现稳定脱贫,但也有一部分人,特别是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搬迁之后,故土难离,且在搬迁地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即使原宅基地已经腾退,一些人宁愿在原村组租房或买房,也要回去居住继续种地,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回流”和“两头跑”现象。这种现象增加了搬迁群众的生活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易地搬迁政策落实的效果。
为妥善解决这一部分搬迁群众的生活问题,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建议:
一、增加公益岗位。在建好“社区工厂”、强化产业帮扶的基础上,针对50岁以上的搬迁脱贫群众,增设管理、维稳、保洁等各类公益性岗位。
二、创新社保机制。探索建立易地搬迁脱贫群众专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省市县(区)三级政府各拨一点、群众交一点、社会筹一点”的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将易地搬迁后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纳入保障范围,每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确保生活安稳。
三、强化公共服务。重点关注易地搬迁群众中的“老幼病残弱”等特殊人群,持续加大大病救助、民政救助、残疾补贴以及低保、五保等政策落实力度,完善安置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会融入,不断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