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运营秩序、突发事件应对等五个方面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监管。
《若干措施》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具体监管举措。比如:在养老机构的出入口、接待大厅、楼道、食堂、活动区域等公共场所,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经老年人或其代理人书面同意确认,可在其居室内安装视频监控;对突发的、影响到安全和质量的事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包括责令养老服务机构暂停服务、停业整顿等;推行“互联网+监管”等一系列新措施。
《若干措施》还明确,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计划到2022年底前,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定期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同时,畅通养老服务投诉举报渠道,优化投诉举报受理流程,实现“民政牵头、归口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