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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打造西部领先的法律服务集聚区
  □ 记者 李荣
  “自贸试验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服务体系的支撑。希望通过今天这场会议,能进一步推进自贸区法律服务建设。”6月25日,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一场围绕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服务建设的提案办理协商会正在举行。
  当天下午,提案者省民盟及提案承办单位省人大财经委、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共同就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6号提案答复内容进行沟通交流。
  2017年4月1日,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其重要任务和发展目标之一,就是推动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省民盟在调研中发现,自贸试验区的诉讼、仲裁、调解等法治工作水平整体有待提升。
  为了支持陕西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12月,司法部牵头在陕西自贸试验区国际港务区片区设立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
  省民盟秘书长张红表示,“三个中心”落户西安,再次说明自贸试验区加快建设涉外诉讼、仲裁、调解三位一体的全方位争议解决平台和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体系,已是刻不容缓的任务。
  今年省两会上,省民盟在《关于我省自由贸易区法律服务建设的提案》中建议,省人大、省商务厅、西安市政府等要为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提供一站式全链条高端法律服务的法律机构资源聚集持续调研、立法;加快推进陕西仲裁机构变革,通过互联网云技术应用,建设多地仲裁员远程庭审仲裁的平台;鼓励进入自贸试验区法律试验区注册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制度和律师事务所建设方面的改革试点;政府职能部门为试验区内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持续提升自贸试验区法治营商环境等十条建议。
  提案交办后,省人大财经委高度重视,多次就提案的办理与省民盟、省商务厅沟通协商。
  为发挥法律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省人大加快立法工作进程,多次组织专题调研,召开相关情况座谈会,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列入立法审议项目。今年3月31日,陕西地方性法规《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正式出台,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雷弘说,在《条例》表决通过前,省人大法工委吸纳了提案的部分建议,充实了《条例》的内容,在《条例》中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服务体系,并对自贸试验区法治环境建设专门设法治保障专章作了相关规定。
  据了解,《条例》共分九章七十四条,从管理体制、投资促进与贸易便利、金融服务、“一带一路”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等方面进行规范,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标志着陕西省自贸试验区建设迈入新阶段。
  省商务厅自贸制度创新处处长李宝平说,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四年来,省商务厅(省自贸办)在积极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同时,重点构建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强化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能力,吸引诉讼、调解、仲裁等法律机构入驻自贸试验区,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省民盟的提案指出了我们工作的不足和短板,对我们进一步加强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建设工作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李宝平表示,下一步省商务厅将联合省司法厅、省贸促会等部门,研究推动法律服务业改革创新,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推动国际商事纠纷领域诉讼、仲裁、调解有效衔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公证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业务,推动形成集律师、公证、鉴定、调解、仲裁等于一体的全链条法律服务体系。
  张红表示,省民盟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持续为我省自贸试验区法治化建设发声,推动陕西自贸试验区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