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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公租房新路径 实现低收入群体安居梦
  □ 记者 赵婧
  “我要给省住建厅点个赞!”6月3日,省政协召开“促进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调研情况通报会,在听取了省住建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力发展公租房,助力陕西经济发展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通报后,省政协常委、西安建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刘勇对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刘勇说,近年来,身边总有员工向他反映“租房贵”“公租房难申请”等问题,“有的是大学刚毕业的年轻人,有的是家在外地的保洁阿姨,每个月的房租无形中增加了他们的生活负担……”
  基于此,刘勇就西安市公租房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发现前期开放的公租房入住对象多为非大学毕业生群体。由于缺少充足的房源,尽管有优先分配权,但大学毕业生及进城务工人员获批公租房的情况也不是很多,加之收入低,导致他们多选择在环境差、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城中村地区生活,这也助长了城中村私人加盖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行为。
  今年2月初,刘勇提交了《大力发展公租房,助力陕西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加快建立公租房针对性供给机制,在规划布局上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所对应的高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等区域配套供给,并重视进城务工人员的需求,减缓城中村改造压力,通过双向发力留住人才和劳动力,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此外,刘勇还针对我省公租房管理制度不完善、覆盖人群面较窄、建设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提出了加强政府调控,大幅降低租金;合理分配房源,均衡保障主体;采取多元路径为公租房融资等意见建议。
  通报会上,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各市城镇户籍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已基本得到解决,但针对新毕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的保障还不够,特别是在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城市,上述类问题尤为突出。
  自2011年以来,我省扎实推进公租房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开工建设公租房超过88万套,为解决城镇各类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了解,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继续支持西安市(含西咸新区)新建公租房,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并针对新毕业大学生等新市民群体,完善准入分配机制,落实过渡期低租金政策,提升对新市民群体的保障效率。
  安居乐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在刘勇看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举措。但由于我省公租房建设起步较晚,相关制度和管理模式还不够完善,如何因地制宜探索出一条“陕西途径”,已成为促进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
  为了推进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6月2日至4日,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围绕“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发展情况”议题先后在西安、宝鸡两市开展民主监督调研。作为调研组成员,刘勇在调研中还发现,目前公租房存在大户型房源多,小户型房源供应少;交通不便的远郊区域租赁房源供应多,市区、核心城区租赁房源少;面向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人员的低总价租赁房源相对较少等问题。
  如何平衡住房租赁市场供需矛盾?刘勇认为,应着力打通户型、地段、价格资源错配堵点,“要提高土地利用率,把房子租给最需要的人。”刘勇建议,要按照需求量合理规划公租房的建设规模、建设质量,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但是面积不宜过大,以5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坚持“只租不售”原则,严格把控经济适用房的准入退出机制,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我估算过,对高校毕业生或者进城务工人员来说,用十分之一以内的工资来支付房租,是比较容易负担的。”刘勇建议,公租房每月的租赁费定价控制在200元左右比较合适,并由政府适当补贴经济适用房租价,通过低租金吸引各类人才入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此外,刘勇还建议通过盘活中心城区的空置、闲置物业,解决地段错配问题,“近两年,我省正在大力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使许多处于城市中心的老旧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如果能将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空置房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并作为公租房进行低价租赁,不失为一条可以探索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