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冰)6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初至今年4月底,全省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9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15个、团伙487个,破获刑事案件15607起,刑拘、逮捕19286人,135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打掉的涉黑组织超过2017年以前的总和,破案数和打击处理人数超过前10年的总和。
2018年初至今年4月底,全省立案查处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66件1455人。2020年,全省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知晓率达到98.26%,成效满意率达到97.78%。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三年专项斗争结束后,扫黑除恶工作转入常态化。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健全落实防范整治、举报奖励、依法惩处、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等“六项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我省将重点抓好全国扫黑办部署的“追捕一批‘漏网之鱼’、起底一批重点线索、审查一批‘保护伞’、精办一批大要案、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督导推动一批重点地市、选树一批扫黑除恶常态化典型、掀起一波宣传热潮”等十件事,强化措施责任,推进落实、抓出成效。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