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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
   本报讯(记者 赵婧)5月25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日前,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启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工作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共分为四个阶段、三个层次组织开展。即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5月底前,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完成全覆盖检查。6月10日前,各市完成交叉检查。6月底前,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组成检查督导组,完成督导和检查抽查。各市要对企业自查、全覆盖检查和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梳理甄别,督促有关企业整改,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火灾隐患整治完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复核,确保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