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碑林区市场监管局荣获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本报讯(王璐)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陕西市场监管系统4个集体和7名个人荣获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位列其中。
  近年来,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四个最严”为遵循,深化体系改革,夯实监管基础;坚持示范引领,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突出重点,提升安全治理水平;坚持依法行政,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不懈努力,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以来,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完善工作流程,加大执法监督检查与稽查办案力度。加快推进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型,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管干部依法办案能力。持续巩固创建示范成果,开展餐饮质量提升工作,完成餐饮示范街创建任务数4条,餐饮示范单位70户,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在全市率先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智慧监管试点工作,智慧监管平台累计录入农贸市场商户166户。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斩链条、追流向”工作目标,针对危害食品安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通过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红黑榜”名单等方式,大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全区食品安全信用水平整体提升。广泛应用“12345”“12315”等投诉平台,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大宣传力度,在各级各类网络平台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0余条,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