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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名网约车司机劳动仲裁纠纷在西安中院开庭调解
  本报讯(记者 王路)19名网约车司机因不满公司的用工合同,申请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该公司不服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申请。4月7日,西安中院开庭审理,经过六小时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办案法官表示,网约车司机作为劳动力市场中出现的新型职业类型,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属于新业态衍生的新型用工关系,不同于传统劳动关系,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具有复杂性、交叉性、跨域性、群体性等特点。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该批案件涉及新类型用工主体的权利义务,且涉案人数较多,故在此次开庭审理前合议庭已与当事各方沟通协调,庭审中准确细致审查涉案网约车公司的运营模式、网约车司机的管理模式等方式,厘清了19名网约车司机的用工模式,并取得了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的良好效果,对该群体性案件纠纷化解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