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满淑涵)3月31日,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清明节祭扫安排和殡葬工作情况通气会,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加强祭扫工作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要求,完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省民政厅要求,要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清明节优秀传统文化相衔接,鼓励群众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重温家训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要通过创建祭扫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优质网络祭扫服务。各祭扫服务机构要积极创建“无烟陵园”,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引导群众选择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并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问题,保留电话预约、线下服务等传统模式,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
为了保障全省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省民政厅制定了《陕西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到“十四五”末,我省力争火化区火化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和公益性公墓全覆盖,殡仪馆火化炉、焚烧炉等设备环保节能全达标。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从严控制经营性公墓数量。对没有经营性公墓的县区,在建成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前提下,原则上批建一个经营性公墓,满足群众不同安葬需求。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比例不低于80%。此外,对惠民殡葬政策持续扩项提标,建立节地生态奖补制度,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