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政协视察沿黄公路生态保护情况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
近年来,合阳县政协认真遵循《意见》精神,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把协商贯穿于决策之前和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立足于“早”、置身于“中”、聚焦于“果”,丰富拓展协商形式,守正创新履职尽责,在实践中取得了新经验,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政协新作为新形象。
□ 通讯员 刘兴昀 记者 樊星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组织的“细胞”,政协工作能否取得良好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
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主体作用,合阳县政协组织委员围绕建设“六个合阳”宏伟目标,积极发挥人才荟萃优势,勇做群众利益代言人,在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等重要会议召开过程中,聚焦经济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运用专题报告、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委员们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物,都把自己作为‘干匠’,而不是作为‘划匠’,自觉做到了党委政府的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合阳县政协秘书长赵学斌说,委员在履职过程中,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长远问题提供了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政策建议。
创新履职实践,彰显政协特色,这是新时期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政协工作永葆活力的重要举措。
“要做好政协工作,就要立足于‘早’,在决策拍板之前敢于发声。”合阳县政协主席张永利说,人民政协工作由决策后的民主监督向决策前的协商民主推进,是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更是强化政协协商功能,构建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重要平台的需要。
健全协商规则,坚持调研于协商之前,把协商互动列为必要环节,持续探索政协开展协商工作的新机制。近年来,合阳县政协始终把党政中心工作、群众热点关注作为履职重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厚植合阳县区域生态优势,巩固生态建设成果,2017年,合阳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全域生态示范县建设的新目标。
建言唯实,调研是“先手棋”。为助力合阳县推进全域生态示范县建设,发出政协“好声音”,2017年9月下旬,合阳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全县全域生态示范县建设情况,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题调研。
“调研中,我们先后召开了5次座谈会,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深入讨论,并形成了初步意见建议。”合阳县政协副主席范鹏说,调研结束后,县政协又组织部分委员就生态建设前往我省城固、黄龙、富平和河南鄢陵等地进行考察学习,重点围绕城市水系建设方面取得的经验,对如何做好合阳县全域生态示范县建设工作作了深入思考。
“虽然合阳县在生态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要实现全域生态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也必须重视。”合阳县政协委员黄葆康说。
“只有把走访调研做扎实、做细致,才能形成有分量、有深度的高质量调研报告。”张永利说,调研组根据合阳县当时的生态建设与城市环境基本情况,分别从生态水系、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生态文化及文明家园建设等多个角度,提出了既结合实际具有实效性、又有超前目标性、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创建建议,高质量形成了《关于建设全域生态示范县的调研报告》。
高质量调研报告,源于深入扎实的调研。让调研组欣慰的是,合阳县委、县政府据此报告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使调研成果得到有效落地。
张永利说,政协调研不仅有效运用了重大事项决策前的履职成果,促进了协商民主发展,又调动了政协系统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合阳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制度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障。近年来,合阳县政协着力在健全和完善人民政协工作制度上下功夫,在推动合阳县委出台《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县政协提案转办和督办的意见》等文件基础上,先后修订完善了合阳县政协党组会、主席会、常委会议事规则与提案工作规则等制度,努力使协商民主成果不做“马后炮”、争当“排头兵”,积极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协方案,不断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实践深入发展。
如何真正实现协商于决策之前?合阳县政协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高质量发展,以全面加强政协队伍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健全政协履职制度为突破,以解决“两个薄弱”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地凝聚共识,为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创新推动发展,创新带来实效。近年来,合阳县政协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努力拓展履职形式和渠道,为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实践深入发展交出了“探索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