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省政协主席韩勇主持召开省政协十二届四十八次主席会议。记者 杜静波 摄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张涵博)12月7日,省政协主席韩勇主持召开省政协十二届四十八次主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陈强、祝列克、李晓东、李冬玉、杨冠军、王卫华、刘宽忍、王二虎,原副主席冯月菊和秘书长闫超英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政协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审议了关于召开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会期4天。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全国政协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精神,落实政协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以强化委员责任担当为抓手,加强正向激励和纪律约束,进一步推动作风之实和履职之能有机结合。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自觉承担政治责任,不断提高协商议政本领和调查研究能力,加强联系界别群众工作,自觉把社会荣誉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把委员权利和委员义务统一起来,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求真务实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联系群众的模范。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列席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人选的意见、省政协关于组织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的实施办法、省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建设工作方案和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