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彦伶)10月13日,省慈善协会“慈善幸福家园”项目启动实施。该项目以建立村社慈善基金的形式,发布公益众筹项目募集资金扶贫帮困,以亲情乡愁为纽带,吸引社会公众及关心家乡建设的热心人士参与。
“慈善幸福家园”项目建设内容简称“五个一”:一是积极推进慈善组织向基层延伸,创建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工作站负责人由村、社(区)党政负责人担任;二是设立村社慈善基金,开展扶贫济困,巩固脱贫成果;三是建立慈善养老中心,开展慈善文化文艺活动;四是建立慈善公约、倡导乡贤文化,推进村社精神文明建设;五是成立村社慈善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慈善义工服务。“慈善幸福家园”项目按照党政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文化引领的原则运行。村、社区党支部、居(村)委会必须有专人负责慈善工作,做到账目清楚、公开透明、管理规范。
省慈善协会要求,“慈善幸福家园”创建活动要紧密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和文明村社建设开展。市、县慈善组织要加强对村社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的推进和指导。村社慈善基金在中华慈善总会平台众筹募集和配捐,资金筹集实行区块化管理,资金使用分级负责。项目筹款结束后由发起村社申请拨付,由中华慈善总会将项目善款划拨到省、市、县慈善组织,由县级慈善组织拨付至村社集体账户并监督善款使用。
“慈善幸福家园”项目建设将分三个阶段进行: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为试点阶段。在原有慈善村社基础上,渭南、榆林、安康三市动员1个县区在区域内全面实施,力争实现全覆盖。其他市在每个县动员10个以上村社(区)试点,创建“慈善幸福家园”村、社(区)3000个以上;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为推广阶段。各县(区)慈善协会创建“慈善幸福家园”村社达到50%以上,全省创建“慈善幸福家园”村社达到5000个以上;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为普及阶段。全省80%的村、社区参与创建活动,建设“慈善幸福家园”村、社(区)16000个以上,村社慈善基金规模达到亿元以上。幸福家园建成后,功能齐全,正常开展活动且社会众筹、扶贫救助效果好,群众满意的村、社区可按照中华慈善总会和省慈善协会的创建标准、推荐程序及要求,于每年年底前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者由中华慈善总会和省慈善协会授予“慈善幸福家园”荣誉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