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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校园欺凌要大胆说“不”
   □ 记者 李荣 实习记者 刘凡銆
  今年5月27日,蓝田县一名13岁女生在校内被4名男生侵害;7月11日,大荔县一名六年级学生受到同校4名男生蒙头殴打、泼冷水、用刀具划等欺凌;9月13日,广东省吴川市一名13岁女生在楼梯间遭到5名在校女生殴打。又是一年开学季,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
  “看到这条新闻时,真的不忍点开视频,孩子到底做错了什么,让同学这么伤害。”西安市民田萍说,面对频繁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除了寻求学校保护之外,学生更要学会自我保护,大胆向校园欺凌说“不”。
  提及校园欺凌,西安市民张敏心中一直有一道抹不去的伤痛。2015年,她的儿子在西安某小学读五年级,被班里四个男孩子围堵在厕所索要生活费,并给嘴里塞纸片,给孩子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虽然经过心理治疗,但孩子还是害怕去学校,无奈之下只能给孩子转学。
  “作为家长,我们不可能24小时陪在孩子身边,只能帮助孩子远离校园暴力。”张敏说,家长不能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心理教育同样重要,如果孩子在学校受到欺凌,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采访中,多位家长都表达了对校园欺凌问题的关注,希望全社会共同关注,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研究表明,校园欺凌对受害学生的身心会造成严重伤害,被欺凌者患抑郁症的概率是常人的4.8倍,自杀概率则高达18.5倍,此外,还会引发情绪失控、头痛、失眠等慢性疾病和问题。有的受害者甚至在未来也可能成为欺凌者,反向攻击他人,也可能诱发极端行为,如自残、自杀等。
  校园欺凌,一直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2016年,为摸清我省校园欺凌的基本状况,构建有效的规制和预防体系,共青团陕西省委先后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专题调研。
  什么因素导致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频发?据共青团陕西省委调研报告显示:主要包括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内因在于青少年心理建设薄弱,辨别能力、控制能力弱,表现欲强,易受他人教唆和误导,法律意识淡薄。外因在于国家、学校现有治理制度、措施、机制有漏洞,法律惩罚力度弱,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学校法治教育存在短板,重应试轻素质等。
  为此,共青团陕西省委建议,要建立、健全和落实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报告制度,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构建科学合理、运转顺畅的不良行为青少年转介制度,完善地方立法,实现对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的法治化;建立校园强制报告制度,加强预防教育,不断健全学校治理机构。
  近日,民政部印发通知,提出设置统一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号码12349,并确定在江西省、陕西省等省(区)市开展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地级市为热线服务范围,打造“一站式”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服务综合平台,解决儿童帮扶诉求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监督难等问题。
  9月4日,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在提交的一件社情民意信息中也发出呼吁,建议及时预防校园霸凌。
  “每一起校园欺凌事件让人看了都很揪心,预防校园欺凌刻不容缓,亟须政府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省政协农业农村委在分析校园欺凌事件原因时表示,校园欺凌事件多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寄宿制学校,由于家庭教育缺少,父母缺少对孩子的日常管教和沟通交流,导致一些孩子产生抑郁、过度内向等心理障碍;现有法律法规对于未成年人的处罚不够明确,学校管理缺乏有效监管,事情发生后,只能以违反校规来处理,震慑力度不大,加之受网络负面信息影响,导致部分校园欺凌行为肆无忌惮。
  省政协农业农村委建议,要加强家庭教育宣传引导,加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校园心理健康教育,从源头上斩断不良风气对学生思想的侵袭;健全校园欺凌联合调处机制,发挥教育部门、学校、家长、公安、基层司法所等人员的协调机制作用,做好预防工作;细化预防惩治校园暴力行为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段对校园暴力行为进行干预和惩罚,不断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