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路)记者9月10日从西安警方获悉,为进一步铲除涉诈黑灰产业链,加大对买卖账户等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西安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办公室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开展联合惩戒。首次向相关单位移送了第一批涉嫌买卖或出租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电话卡等法人主体和个人名单,并要求实施惩戒。
目前,全市累计通报惩戒买卖对公账户法人代表1041人,涉及虚假公司1405家,惩戒买卖手机卡、银行卡法人代表1523人。这些被惩戒人员在西安地区五年内不能新开立个人银行卡、手机卡,其网络社交工具和网络支付工具相关功能也将受到限制。
据介绍,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频发,诈骗分子借助社会热点,利用网络通讯、网络支付工具等实施诈骗。其中,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工商营业执照、网络社交工具、网络支付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为诈骗团伙提供犯罪工具,已成为助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黑灰产”。
今年3月以来,西安市公安局全面开展打击整治涉诈“黑灰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涉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特别是针对出售、出租或买卖个人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工商营业执照、公民个人信息、网络社交工具、网络支付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抓获涉诈“黑灰产”犯罪嫌疑人805名,查获对公账户600余套,工商营业执照3.2万余张,封停涉案、风险电话号码7万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