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当前版:02版
本期发布:
加强校园卫生室和校医队伍建设
  □ 民建陕西省委会咸阳市政协铜川市政协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师生健康、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乃至社会稳定。
  目前,我省中小学校的卫生工作还存在一定的短板:
  一是大部分中小学均没有设置卫生保健室及专职校医。
  二是校医配备数量不足,非专业技术人员兼任校医现象较为普遍。
  三是校医难以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流失严重,队伍逐年萎缩。
  为此建议:
  一、出台《陕西省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和校医配置规范》。按照学校规模及分布情况,统筹规划保健室配置,并对硬件设施、医疗处置、公共卫生监测等职责作出明确规定,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二、引入社会资源弥补不足。对于部分学校人数较少,配备校医确有困难的学校,可由政府主导,支持中小学校和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协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送医到校等形式,解决部分学校缺乏专业校医的问题,保证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履行校园卫生保健等职能。
  三、建立专项编制、畅通职称评定。政府部门可建立校医专项编制,逐年解决校医编制不足问题,壮大专职校医队伍。开通校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专用通道,吸引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医疗从业人员进入校医行列。
  四、开拓专业学科、加强人才培养。利用省内医学院校专业优势,加强对校医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探索开设“学校医学”专业。采用定向培养模式,委托相关院校培养适应校医工作的全科医生,充实市、区(县)校医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