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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成立
  本报讯(记者 牛小宁 实习记者 王婷)8月5日,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改革任务初步完成。
  组建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贯彻落实中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的现实需要。新成立的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是在原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职能的基础上,整合了金台区、渭滨区、高新区环境监察大队承担的执法职责,划入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责组建而成的,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的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