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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聚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提案建言
省国资委等将提案办理成果落实到工作成效中
  本报讯(记者 唐冰)今年省两会,省政协委员燕林豹提交了《关于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助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记者近日从提案办理单位了解到,为办好委员这件提案,省国资委、工信厅、科技厅结合业务职能,推出务实举措,切实将提案办理成果落实到工作成效中。
  针对委员提案提出的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特别是省属国有企业对接合作,全面提升我省产业链整体竞争力的建议,省国资委表示,目前已在全面推动竞争类企业实行混改,支持有条件的公共服务类和功能类企业进行混改。并明确,今后凡新成立竞争类企业,原则上必须是混合所有制企业。
  据省科技厅副厅长史高领介绍,针对委员提案关于加大金融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力度等建议,省科技厅把科技型企业培育列入年度重点任务,并结合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制定了进一步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化服务10条措施,落实高新技术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行科技创新券政策,发挥科技金融和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加大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力度,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推进科技企业科创板上市。今年以来,已完成四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入库企业5014家,启动第一批高新技术申报工作,向1824家高新企业发放奖补9120万元,向减免企业房租的96家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发放补助556万元,向79家孵化载体、31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358.43万元。今年6月,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获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目前我省科创板上市企业已有4家,居全国第九、中西部第一。
  为更加有力引导、鼓励、带动更多中小企业提高专业化能力和水平,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省工信厅结合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实际、整体水平和重点产业方向,在对原《陕西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试行办法》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出台了《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文件形式明确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奖励和支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