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整理
【新闻回放】国务院办公厅7月20日公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支持政策等。《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
网友观点:老旧小区内不少是老年人口,改造也适应了老龄化发展趋势。老旧小区改造是继棚户区改造后,为城市更换“新衣”的又一重大举措,这不仅改变城市面貌,让城市有了新气象,而且因为惠及民生,也让城市由内到外有了新气质。
网友观点:老旧小区改造,既是基建项目,又是惠民和社会治理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理应成为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更新社区服务理念的重要切入口,以此集聚一切积极力量参与其中,才能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新闻回放】传统的消费痼疾未除,随着新经济崛起、新消费领域不断拓展,很多新型消费“陷阱”又纷至沓来。7月16日晚,推迟4个月的央视“3·15”晚会开幕,除了宝骏汽车、汉堡王等传统企业被点名,趣头条、嗨学网等云经济也登上“黑榜”。
网友观点:当务之急是平衡好对消费者权益的必要保护与对新事物的审慎包容之间的关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用法治的力量加快新产品与新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体系建设,做好新旧消费场景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衔接,确保消费者投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
网友观点:消费者协会应加强风险提示,捍卫消费者资金安全。在消费形态和场景加速变革的当下,不法分子作案手法层出不穷。针对不法分子利用技术信息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要及时做好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发布系列防诈骗知识,将有助于消费者提高识别防范此类诈骗的能力。
网友观点:作为最经常、公开、广泛的监督方式,新闻媒介不妨也从重点曝光相关违法及不规范经营典型案例的角度,建立对商家信用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做好文明商业秩序的守护者,保护消费者权益。互联网平台则可充分发挥高效便捷的特性,推动消费问题的高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