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满淑涵)6月28日,省教育厅发布公告,公开招募2020-2021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支持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促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今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计划招募4800名退休骨干教师,支援县镇和农村学校,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实施范围明确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贫困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等,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县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
据了解,2020-2021学年,我省计划招募262名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对象为省内外退休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不超过65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本学校返聘的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我省招募范围包括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和商洛等10个设区市。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局网站发布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申报材料等事项,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公示、协议签订等工作,以确保讲学教师9月份按时上岗。
省教育厅发布的公告中,还对银龄讲学教师的岗位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上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体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保障措施上,省教育厅也作出明确规定。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按月发放,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人医疗关系及有关规定办理。受援县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