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满淑涵)记者6月12日从省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获悉,2020年“十佳养老院”“十佳养老院院长”“最佳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即日启动,将对入围前20名的“十佳养老院”“十佳养老院院长”,评选出的100名左右“最佳养老护理员”进行表彰和宣传。
本次评选活动在省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会员单位中开展,参评机构或个人须从事养老服务行业3年以上,并在管理制度、经营模式、服务水平、养老理念与养老文化等方面有特色、有创新。
“十佳养老院”评选条件包括:工作人员设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人员配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等岗位持证上岗率达85%以上;机构或院舍具备一定规模,运营床位不少于100张,床位入住率达8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服务纠纷,无违法违纪行为;院内及周边环境优美,老人居住区生活环境舒适、无异味,基础设备配套齐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有高水平、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团队等。
“十佳养老院院长”评选条件包括:具有丰富的养老管理运营与服务经验,发表过行业专著论文等,个人文章曾荣获区县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持有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养老护理资格证,具备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所在机构床位入住率达8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优先参选。
“最佳养老护理员”评选条件包括:持有初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资质证书,有丰富的养老护理经验和专业护理技能,熟知护理操作要点和护理风险应急措施等;尊重老人、关心老人、帮助老人,受到老人及亲属的好评,满意度达90%以上;在本岗位上无护理事故和纠纷发生,无护理投诉事件,无违规违纪行为。
评选活动以自荐形式为主,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需在8月底前提交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