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李荣)6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19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其中,环境质量部分,分为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辐射环境质量、生态状况5个方面。2019年,我省13个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在55.3%~91.0%之间,平均优良率为72.7%;15个市(县、区)开展酸雨监测,共采集雨样904个,未检出酸雨样品。
水环境质量方面,2019年,全省河流水质总体良好。全省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2.8%,较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3.3%,较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9%,较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50个国考断面中,无劣V类断面,分别优于国家年度考核目标7.6个百分点和2.0个百分点,达到水环境质量年度考核目标。
声环境质量方面,10个设区市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方面,2019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省7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生态环境良好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