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满淑涵唐冰
西部大开发迎来升级版,重磅举措蕴藏新机遇,预示新方向。
5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西部建设提出了更深层次的要求。
肩负使命、承载希望,赴京参加全国两会的住陕全国政协委员围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畅谈愿景、务实建言。
住陕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助理霍学喜认为,这份超万字的《指导意见》,涉及三十六条重磅举措,为西部大开发下一个十年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他希望条条措施能进一步落实落细。
“开放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义,《指导意见》对西部地区更高水平、更大口径开放提出了新的指向和要求。”霍学喜说,但开放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引进来”“走出去”,盘活发展新动能,要通过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改革,营造开放的经济发展环境。
“支持重庆、四川、陕西发挥综合优势,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和开发开放枢纽”“支持甘肃、陕西充分发掘历史文化优势,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通道、节点作用”“鼓励重庆、成都、西安等加快建设国际门户枢纽城市”……《指导意见》中重笔擘画陕西发展蓝图,让三秦儿女倍感振奋,信心满怀。
正在奋力追赶超越的陕西如何把握先机、赢得主动?
“陕西科教资源、文化资源富集,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我们将迎来新机遇。”霍学喜说,对陕西而言,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热情和活力十分重要,特别是要用创新推动创业,兼顾效率和质量,建立起更加先进的制造业系统和更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为陕西及西部地区向西开放发展奠定基础。
住陕全国政协委员、民盟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香菊认为,近20年来,西部地区经济增长迅速,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近年来,她持续关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情况,并从专业角度出发研究西部大开发财税优惠政策,建议加大对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尤其要加大对南水北调水源地的生态补偿。
《指导意见》在“财税支持”部分中明确,中央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各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中,继续通过加大资金分配系数、提高补助标准或降低地方财政投入比例等方式,对西部地区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从大开发到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更加强调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李香菊期待着两会将有更多支持政策出台,对冲疫情影响,释放更多民生红利。
发展,首先要奠定人才之基。当下,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在于人才流动的不均衡性。住陕全国政协委员、西安财经大学校长方明注意到,《指导意见》提出要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西部地区高校“双一流”建设,着力加强适应西部地区发展需求的学科建设。
“因为长期在地方高校工作,所以我一直关注西部地区高校发展问题。”方明说,目前,地方高校特别是西部地方高校基础设施和教学设施不足、食宿设施紧张等问题还十分突出,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办学基本条件建设。“尤其是教育部计划今年扩招硕士研究生18.9万名,增幅超过20%,并明确还将继续扩大相应招生规模,重点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倾斜,使得这些问题愈发凸显。”
方明认为,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需要创新驱动,说到底是要人才驱动。但西部地区属于欠发达地区,解决西部地方高校发展中设施不足和资金短缺“瓶颈”问题已是当务之急。他建议,应进一步出台、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办法等,在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基础上,扩大西部省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发行支持西部地方高校办学基本条件建设的中央政府债券。同时,出台相关规定,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对地方高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的支持力度,明确地方高校专项债券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应占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