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满淑涵)自5月11日起,西安市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稳妥有序恢复。西安市民政局在日前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通知》中明确,所有返院、新入住老年人和返岗复工人员、新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在机构设立的相对隔离观察区域内居住隔离观察14天,无任何症状后,方可返回集中生活区。
《通知》指出,养老机构要建立入院人员观察档案,包括每日测温情况、老人和员工身体状况、居室通风和消毒、送餐、人员进出房间情况、接触人员以及日常照料服务等内容,实行一人一档。隔离观察期间,与老人密切接触的护理员等工作人员,其服务区域和服务老人都应固定,居住也应与其他在院人员相对隔离。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凭“一码通绿码+测体温正常+戴口罩”进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境外人员回国不满14天的及新冠肺炎病例的治愈者、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养老机构。老年人确需外出的应当经养老机构批准,并佩戴口罩,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出。